购 买 预 售 商 品 房 贷 款 条 件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申请人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须是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必须在我市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且继续正常缴存;
(三)申请人及配偶信用状况良好,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中无不良信用记录(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消费性贷款、车贷、其他经营性贷款合并计算逾期累计超过6次、连续超过3次的,或信用卡逾期累计超过6次、连续超过3次的不予贷款);
(四)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请人家庭所有负债每月还款金额扣除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不超过申请人家庭月收入的50%);
(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是购买住宅用途性质的房屋才可申请;
(六)购买预售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时效为:从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预付首期的购房款之日起到合同载明的付清全部购房款日期之前;
(七)申请人及配偶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无作为保证人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也没有其它可能影响还款能力的债务;
(八)申请纯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在与开发商签订的按揭合作协议中约定首付比例的,最低首付比例按照约定执行。如有组合商业贷款,商业贷款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要求不一致时,按照两者中取高者进行确定;
(九)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购房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利率按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购房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贷款利率按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5倍执行;
(十)以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申请人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如有其他家庭的共有产权人,其他家庭成员拥有的住房套数也一并计算住房套数);
(十一)购买预售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超过1年的,须提交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作出的价值评估报告。房屋价值应在房屋评估价值与《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两者中取低者进行确定;
(十二)同意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和贷款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方式进行抵押、质押和其他形式的担保;
(十三)购买首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购买二套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贷款额度的确定根据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以及已连续按月正常缴存时间,计算公式: 1、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8;2、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5 ;3、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6个月:贷款额度=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0;上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包含最近12个月内的补缴金额以及近12个月内从外市转移到我市的金额;夫妻共同申请贷款的,夫妻双方贷款额度单独计算,再加总。
购买预售商品房办理贷款所需的资料及其说明
序号 | 资料名称 | 资料类型 | 说明 |
1 |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 原件1份 | 如夫妻双方均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各提供1份。 |
2 | 《征信系统查询授权书》 | 原件1份 | 申请人、配偶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分别填写,需签名(包括曾用名)并加盖手指模。 |
3 | 身份证 |
| 不需要收取复印件,办理面签时受委托银行核对并扫描原件信息。 | 三证信息需一致 |
4 | 户口簿 | 复印件1份 | 申请人、配偶及抵押房屋的产权共有人各1份。 |
5 | 结婚证、离婚证或人民法院判决书、丧偶材料 | 复印件1份 | 未婚、离婚、丧偶的需签署我中心制订的《婚姻状况声明书》,面谈时填写;丧偶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婚姻状况是“丧偶”状态的提供我中心制订的《婚姻状况声明书》,如常住人口登记卡婚姻状况不是“丧偶”状态的,需提供相关的丧偶佐证材料。 |
6 | 申请人供款帐户 | 复印件1份 | 账户需提供名下的一类储蓄卡(具体的银行名称及受理范围详见中心网站),银行卡复印正反两面。 |
7 | 房款首期付款《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 | 复印件1份 | 首期款需等于房价与贷款额的差额。 |
8 | 《商品房买卖合同》 | 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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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房屋价值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书》 | 原件1份 |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超过1年的需提供。 |
10 | 证明还款能力资料 | 《收入证明》 | 原件1份 |
| 注:收入超过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或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才需提供 |
工资流水 | 原件1份 | 提供近6个月的与收入相符的银行流水账。 |
个税纳税证明 | 复印件1份 | 收入超过个税起征点的需提供近6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 |
备注: 1、联系电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2329;仲恺管理部:3165678;惠阳管理部3393102;惠东管理部8582782;博罗管理部6733696;龙门管理部7883839;大亚湾管理部5560798 2、《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征信系统查询授权书》、《收入证明》可以在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站下载。 网址http://hzgjj.huizhou.gov.cn/index.html |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预售商品房流程图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受委托银行:
1、工商银行惠州分行
2、农业银行惠州分行
3、中国银行惠州分行
4、建设银行惠州市分行
5、交通银行惠州分行
6、中信银行惠州分行
7、招商银行惠州分行
8、光大银行惠州分行
9、广发银行惠州分行
10、平安银行惠州分行
11、邮政储蓄银行惠州分行
12、兴业银行惠州支行
13、惠州农村商业银行
14、博罗农村商业银行
15、广州银行惠州分行
16、中国民生银行惠州分行
1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惠州支行
18、广东南粤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