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
公积金贷款宽限处理的服务对象为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经批准缓缴企业的缴存职工以及受疫情影响失去收入来源人员的五类公积金借款职工。
二、具体措施
(一)不计逾期。不能正常偿还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经批准后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二)调整还款计划。对于受疫情影响需调整还款安排的贷款,借款人可申请暂缓还款,经批准后最长暂缓期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份还款日前需足额偿还暂缓还款金额(含本金和利息)和当月还款额(含本金和利息)。通过调整还款计划的方式来实现暂缓还款的,具体还款计划调整以公积金中心提供的可调整方式为准。借款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恢复正常缴存。
三、所需资料
(一)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相关材料(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之一):
1.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的人员应提供医院收治或隔离证明,如:诊断证明书、病历、住院证明或出院小结等由医院出具的相关材料;
2.因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但未住院的隔离人员应提供隔离观察地的居委会(社区)、村委会或其所属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等出具的隔离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主体隔离的资料(如所在地政府的集中隔离公告、交通往来凭证等);
3.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如政府工作人员、医护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应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参加疫情防控工作说明、医疗部门或疾控中心工作说明、参加疫情防控的调令、通知或工作记录等;
4.经批准缓缴企业人员,应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所在企业的缓缴情况说明;
5.受疫情影响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应提供失业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停工通知、银行流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说明材料等。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宽限处理业务申请表(见附件1)。
四、受理方式
到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北贷款服务大厅或各县区管理部申请受理。(服务大厅及各县区管理部地址见公积金中心官网http://hzgjj.huizhou.gov.cn/)。
五、咨询电话:0752-12329
惠城区0752-2731103 仲恺区0752-3165678 大亚湾区0752-5568117
博罗县0752-6733696 龙门县0752-7883839 惠东县0752-8582782
惠阳县0752-3393102
附件:住房公积金贷款宽限处理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