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既符合《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实施办法》规定的两类人才,又符合二孩及以上家庭可享受的优惠政策,是否可以使用第三次公积金贷款?
答:不可以。根据规定,对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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