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单位想要为在职职工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要怎么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答:单位可在每年的7-8月,惠州市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期间申请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和比例,原则上每一年度每个单位仅做一次调整,所有已开户并正常缴存(按月、足额、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均可进行缴存比例、缴存基数的调整,不符合规定范围的,应调整至规定范围内。单位和职工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为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职工缴存基数不得超过该汇缴年度的上限基数;单位和职工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12%。缴存基数调整需提供的资料如下:1.《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基数调整清册》(手工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2.《单位在职人员工薪表》(工薪表中必须体现职工上一年度年收入的月平均工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4.住房公积金中心认为需要反映企业真实性的其它材料。办理方式:单位经办人通过CA登录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办理。
2022年5月1日起,线下窗口不受理该业务(特殊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