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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惠州市欣畅达机器人有限公司送达《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9 17:21:58  来源: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惠州市欣畅达机器人有限公司:

  我中心受理你单位(原)职工黄剑平来访投诉你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案。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以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惠市公积金责决〔2026〕1073号),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不服本责令限期缴存决定,可在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惠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又拒不执行本决定的,我中心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件:《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惠市公积金责决〔2026〕1073号).pdf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9月29日




责任编辑: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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